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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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uiztianjianmininggroupco.LTD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企业名称: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名称: 金沙县源村乡回归煤矿 编制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会 审 意 见名称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审时间会审地点会议室安全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采煤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掘进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机电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通防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通风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地测副总会审意见: 年 月 日安全副矿长会审意见: 年 月 日机电副矿长会审意见: 年 月

2、日生产副矿长会审意见: 年 月 日总工程师会审意见: 年 月 日矿长会审意见: 年 月 日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14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7号)及贵州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323号)文件指示要求,现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3、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二、整治目标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等事故教训,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大排查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煤矿外包工程管理,杜绝煤矿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成立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为了确保煤矿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4、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担任,五职副总、各区队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组 长:李元雄(矿长)副组长:罗林(总工程师)、甘新华(安全矿长)、李明辉(生产矿长)、吴海峰(机电矿长)成 员:高中誉(采煤副总)、杨致(掘进副总)、颜家勇(地测副总)、李远军(通防副总)、毛树林(通风副总)、韦绍红(机电副总)、崔同攀(安全副总)、陈斌(采煤队队长)、孙国启(综掘一队队长)、陆门军(综掘二队队长)、焦建明(综掘三队队长)、蒋海波(调度室主任)、杨光义(运输队队长)、何江涛(通风队队长)、翁光利(打钻队队长)、何吉江(机电队队长)、苏怀银(皮带队队长)、胡孙叶(杂工队队长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由掘进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期间工作推进、资料收集及存档管理等工作。四、整治重点内容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143号)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托管煤矿未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整体托管,或者违规将井下采掘工程分包转包的;(二)托管煤矿承托方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托管能力的;(三)托管煤矿托方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的;(四)托管煤矿承托方上级公司未按规定将托管煤矿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

6、检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的;(五)托管煤矿委托方不顾生产实际设置高额利润指标,在承包合同中设置诱导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条款,转嫁经营风险,致使承包方违规组织生产的;(六)煤矿在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工程外包中,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承包方不履行协议、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承包单位超过3家的,或者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未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或者在资质等级范围外承揽工程的;(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发包单

7、位未按规定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的;(十)承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十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十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未根据所承揽工程内容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关学历、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十三)金属非金属

8、地下矿山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与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十四)矿山委托方(发包单位)技术交底不清的;(十五)矿山承托方(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对其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的,或者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五、工作安排(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26日前)煤矿要组织开展1次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承包承租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

9、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等突出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外包单位,要坚决予以清退。(二)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5月底前)煤矿对本单位开展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对存在问题编制整改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销号台账,收集梳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建立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外包工程事故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各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

10、)狠抓现场违章,落实奖惩制度。煤矿要积极组织外包单位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对发现的违章要深入分析发生的原因,对习惯性“三违”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不仅要按合同约定对外包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要对个人进行处罚和通报,确保做到“发现一起、分析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通报一起”,使外包工程全过程管理更加规范,督促外包单位能够及时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行整改。同时,还应积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视情况设立反违章专项奖,奖励“反违章”工作开展较好的外包单位,建立起真正的奖优罚劣机制。附件: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 第 6 页附件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表序号检查内容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1托管

11、煤矿未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整体托管,或者违规将井下采掘工程分包转包的。2托管煤矿承托方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托管能力的。3托管煤矿托方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的。4托管煤矿承托方上级公司未按规定将托管煤矿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的。5托管煤矿委托方不顾生产实际设置高额利润指标,在承包合同中设置诱导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条款,转嫁经营风险,致使承包方违规组织生产的。6煤矿在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工程外包中,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承包方不履行协议、

12、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承包单位超过3家的,或者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未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或者在资质等级范围外承揽工程的。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发包单位未按规定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的。10承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1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未根据所承揽工程内容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关学历、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1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与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14矿山委托方(发包单位)技术交底不清的。15矿山承托方(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对其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的,或者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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