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两办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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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业发2024 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矿属各科室、各区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及的通知(*安专委办发202421号)及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及(*安监发202436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

2、位认真落实执行。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硬措施条例及意见,一体压实各级责任,突出治本强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整治、灾害防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 领导小组为确保硬措施条例及意见宣贯和落实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部门、区队(班组)、车间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协调硬措施条

3、例及意见的宣贯、落实及相关资料的汇总与上报。三、 工作安排(一) 宣贯学习1.宣传工作安检科负责制作以硬措施条例和意见为内容的宣传牌板、横幅、标语、学习手册,在办公楼、联建楼、副井口等区域进行展示、悬挂、投放,并全员发放学习手册,营造全员学习硬措施条例和意见等相关知识的浓厚氛围。2.培训学习安检科负责编写硬措施条例和意见培训课件,并制定培训计划,从即日起至2月底,利用周一、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对队以上管理干部进行培训学习;各区队利用周一、周四安全例会和班前会时间,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对本队职工进行培训学习,各包抓区队科长(副科长),切实履行包抓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包抓区队的培训工作,安检科不定期安

4、排人员巡查各区队培训情况,全力保障培训工作有效落实。集中培训结束后,从3月份开始至11月底,由安检科逐月制定培训计划,将硬措施条例和意见作为安全培训的“必修课”,持续加强学习。(二)考试考核安检科负责在调度会召开前对机关人员和队长(副队长)进行抽考,记录抽考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参照硬措施条例和意见编拟试题,组织全员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由安检科组织集中脱产培训,集中脱产培训考试仍不合格的,进行停班处理,安检科将补试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处理意见报矿务会审定。(三)自查自改(3月至11月)每月1日至5日,由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对照硬措施条例和意见中的标准及规定,围绕矿井制度建设、人员配

5、置、责任制落实、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隐患“五落实”整改清单,各科室(区队)严格按照业务分工(区域划分)落实整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并由矿长牵头各分管领导跟踪督办,推动问题隐患按期销号。1.人员素质检查组主管领导:总经理责任科室:经营科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是否满足矿井实际需要(“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2.安全检查组主管领导:安全副总经理责任科室:安检科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相关

6、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每年是否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是否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是否按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是否存在违规动火情况,动火作业是否按照要求审批动火作业票;是否存在盲目蛮干冒险组织作业现象,是否存在瞒报谎报事故现象,爆破作业是否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并组织人员学习;是否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

7、可上岗,是否存在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考核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教考分离;是否针对全国较大以上事故集中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各类灾害避灾路线、地面建筑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和自救逃生方法。3.地质、防治水检查组主管领导:总工程师 责任科室:地测防治水科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是否按规定设置地质勘探、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采掘作业前是否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定期检查风险管控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水文地质报告,并按水文地

8、质类型制定防治水措施;是否存在探放水造假、禁采区采掘作业等情况,是否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排水系统;遇巷道维修和过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是否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地质工作能否满足作为支护设计、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的要求。4.“一通三防”检查组主管领导:总工程师责任科室:通防科检查内容:检查矿井是否按规定设置“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采掘作业前是否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发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险事故以及瓦斯高值超限,是否对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装备、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启封密闭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安全

9、风险辨识,并组织人员学习;是否定期检查风险管控落实情况,是否对瓦斯基础参数、等级进行测定及鉴定,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对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采、掘工作面是否实行独立通风,主通风机是否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局部通风是否实现双风机“三专”供电,并能自动切换;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是否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是否制定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是否建立自然发火监测和防灭火系统,电缆、输送带、风筒等入井前,是否抽样进行阻燃性试验;是否建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按规定采取综合

10、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5.调度及监测监控检查组主管领导:信息化副总工程师责任科室:调度室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是否安装齐全;是否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设置的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校、测试,甲烷传感器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校并测试甲烷电闭锁功能;是否落实事故信息报送,入井人员唯一性识别、活动轨迹动态监测等技防系统是否健全完善;煤仓清理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人员学习;是否进行智能化改造,是否落实极端天气撤人制度,是否存在安全监控系统造假

11、行为,是否赋予调度员等特殊人员停止井下作业并撤人的权利。6.冲击地压检查组主管领导:总工程师责任科室:防冲办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治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建立防冲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设立人数满足需要的专职防冲队伍;是否进行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按防冲要求核定生产能力,采掘工作面推进度是否符合防冲设计,矿井开拓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煤柱留设、采煤工艺是否合理,采掘工作面数量、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冲设计是否全面、合理,防冲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是否开展区域和局部预测,是否建立区域与局部冲击危险性监测制

12、度,是否明确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是否每天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监测数据、生产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是否定期检查风险管控落实情况;冲击危险区域是否存在多点扩修现象,采动影响区域内巷道扩修与回采是否存在平行作业情况。7.采掘检查组主管领导:生产副总经理责任科室:生产科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是否建立完善顶板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严格落实顶板技术、矿压监测、围岩观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巷道巡查维修等制度;是否按规定设置采掘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是否存在隐蔽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等现象,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井下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是

13、否按规定编制采掘工程支护设计,现场支护方式与支护设计、作业规程是否一致;采空区悬顶面积是否超过规定,掘进工作面是否有可靠的临时支护,是否存在巷道多头维修、前掘后修行为,是否存在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采煤工作面两巷失修继续采煤、掘井现象;是否定期检查风险管控落实情况。8.机电运输检查组主管领导:机电副总经理责任科室:机电科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是否建立并落实设备运行管理、检查维修制度;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线路,运行方式是否符合实际,供电容量是否满足要求;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立井和倾斜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制氮机及井

14、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大件运输提升是否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人员学习;是否定期检查风险管控落实情况。9.地面检查组主管领导:党支部副书记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检查内容:负责检查矿井“三堂一舍”、办公楼、洗煤厂、联合建筑、地面各工种岗位(主副绞车房、10KV开闭所、风机房、黄泥灌浆站等)及各物料库安全用电情况及地面各区域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地面更衣室是否使用吊篮等设备,是否存在封闭占堵消防通道、逃生通道行为。每月5日前,各科室及时将问题隐患“五落实”清单及整改情况报送至安检科,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附整

15、改方案。安检科负责汇总整理,编写自查自改报告,并报送*市工信局及*公司安全监察部。四、 工作要求(一) 提高站位,加强宣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硬措施”、“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分工抓好“硬措施”、“条例”和“意见”的宣贯和落实等工作,努力在全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 强化组织,提升质效各分管领导,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自查自改时间要求,协调、督促各分管专业或检查小组严格按照业务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检查小组,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学习,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本着“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全力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三) 加强报送,严格考核各科室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从3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当月自查问题清单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安检科(报送安检科的资料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严禁逾期,对于不能按期报送的,按照矿井相关制度问责考核。*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2月23日抄送:矿各位领导,档(二)。*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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