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4 页 共4页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考核、奖惩制度1目的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秩序,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考核范围及内容2.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2.2内容:责任制条款及责任书内容等。3 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总经理4.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核准、公布与实施。4.2安全生产领导机构4.2.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
2、考核、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考核。4.3财务部4.3.1负责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5工作程序5.1考核办法5.1.1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即: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人、各类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类人员、班组长;班组长负责人对本班组员工进行考核。5.1.2考核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末对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逐条逐项进行考核。5.1.3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责任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责任奖按季度发放。5.2奖惩5.2.1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放当季度安全责任奖。(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
3、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考核指标。(2)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评定,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急性中毒、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4)及时制止及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避免重大事故者。(5)为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发明或改进职业病防护、安全防护装置等效果显著者。(6)在发生机械、火灾及其其他突发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7)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由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
4、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研究决定。5.2.2处罚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班组,扣罚该部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季度奖金。(1)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2)未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3)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打不到合格标准的。(4)本部门有一个班组或其中有10%员工中按责任制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5)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包含职业病、急性中毒),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7)由于违反安全
5、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8)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次以上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当季度奖金的50%。(1)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管理混乱。(2)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3)对本部门、班组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的。(4)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以及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的。(5)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6)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7)负有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而
6、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8)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9)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10)发现员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1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12)未督促、教育员工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岗位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扣除当季度安全责任奖。(1)对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要求,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经考核不合格者。(2)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
7、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二次以上(含两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公司或本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4)未经批准乱拉乱接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5)违规使用汽油、酒精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的。(6)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二擅自进行作业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7)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8)故意损坏安全(含职业病警示)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含职业病警示)标志或标识残缺不全的。(9)无证或酒后擅自在厂区内驾驶电瓶车者。(10)未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对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10)违反相关规定
8、的其他行为,按其规定处理。4、事故处罚。(1)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20%。(2)当年累计发生三期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期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起扣罚事故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责任部门扣罚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责任部门扣罚当季度安全责任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4)发生责任事故每重伤/急性中毒1人,扣除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5)发生责任事故每死亡/职业病1人,扣罚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责任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6)发生重、特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7)其他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5.3奖惩实施奖惩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审核后,由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执行。6 支持性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7 记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考核记录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奖惩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