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年 月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一)组织领导。矿成立“零星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王豹小 副组长:杨秀峰、吕飞、王天向、薛新元组 员:邬滕、刘常孝、吴宏宝、吕建平 各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矿零星工程生产管理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煤矿零星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二)零星工程界定零星工程一般是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地面车间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临时性工程。 所有零星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1
2、.列入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零星工程,由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下发联系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2.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3.时间紧迫必须应急抢险施工的,可不填写申请单,不编制文字措施,但必须有3人以上(其中要有1名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文字记录,由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工程进展情况。4.零星工程内容及范围:(1)更换支架立柱、运输机溜槽、齿箱等大型零部件(含地面);(2)采煤工作
3、面拉移变、泵站;(3)施工及拆除封闭墙、避难硐室、风门,装卸及转运风门、木料、水泥、黄沙、瓦石、砖等材料;(4)主要大巷冲洗巷道;(6) 隔爆水袋的安装和拆除;(7) 井下局部地点顶板冒顶、片帮、脱皮、掉浆的修护;(8) 三岔门、四岔门等特殊地点的临时支护和加强; (9) 做皮带机基础等; (10)其他临时安排的杂活及其他安装和施工。(三)四步工作法1.填单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1),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时间、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等。2.告知零星工程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分管矿领导或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在矿调度会上提出
4、申请,由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通防科、经营管理部及相关影响单位签字。3.监督各单位要加强零星工程的施工管理,强化过程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等职能科室要及时掌握井下零星工程施工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外委单位施工,委托施工的单位作为监督主体,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4.验收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内的零星工程完工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处、调度所、经营管理部等相关单位月底予以统一验收;其他零星工程结束后,需验收工程质量和工作量的,由调度所组织相关单位管技人员按照零星工程工作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作质量。(四)相关要求1.施工单位要
5、严格按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单位值班人员安排工作时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工作任务和作业标准,并对安全重点进行强调。作业现场所带零星工程申请单必须有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签字。2.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制度。零星工程施工,严禁单人作业,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5人及以上的,必须有队级或其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安全负责人必须与所有零星工程施工人员同上同下。3.现场安全负责人在零星工程开工前和零星工程结束后,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施工情况,调度台要及时做好记录。4.零星工程申请单一式四份,即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签字后各留一
6、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本单位留存的零星工程申请单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带到现场备查,在零星工程结束24小时内交调度所备查。5.需验收的零星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经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经营管理部和涉及到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并在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原件及复印件由调度所存档,调度所月底将零星工程验收单原件统一交经营管理部核算。6.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零星工程施工记录,现场安全负责人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调度所负责零星工程日常申请受理、监督、验收、考核工作,负责零星工程资料收集,并建立零星工程管理台帐,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二、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
7、管理1.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实行班前确认、班中控制、班后签到制度。2.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安全可控的零散作业人员具体管理办法,并建立本单位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台账必须有单位(队)、值班记录人、日期和班次、零散作业人员姓名、工种、班前确认、班中汇报时间、记录人、班后签到。(一)班前确认零散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在班前会进行安全确认,凡发现零散作业人员饮酒、情绪低落、思想波动、状态不佳、身体不适等现象,严禁安排其上岗。(二)班中控制1. 零散作业人员必须坚持向本单位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制度。汇报作业地点的工作情况和行动轨迹,值班人员及时做好值班记录。2. 零散作业人员当班必须在本
8、单位值班人员安排的工作范围内进行作业。零散作业人员准备进行超出本班工作范围或任务作业时,必须立即电话请示本单位值班人员,经单位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值班人员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三)班后签到各单位所有当班零散作业人员在升井后必须在本单位零散作业人员登记台账上签字确认。三、考核办法1.零星工程无措施施工或措施现场严重不符的,严格按照停止作业处理。2.未向零星工程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技术员各罚款500元;现场施工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给予值班人员罚款300元。3.未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进行零星工程施工的,按停止作业处理,作业安排人员和值班人员按“违章指挥”处
9、理。4.零星工程申请单填写不规范、不全面,无具体零星工程标准的,未安排安全注意事项或无具体针对性安全措施的,给予申请单填写人员罚款100元。5.现场查处现场安全负责人未带零星工程申请单的,给予现场安全负责人罚款200元,并给予按停止作业处理。6.零星工程现场安全负责人未按要求向矿调度所汇报的,每次给予罚款100元。7.现场零星工程人员未按标准施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8.现场零星工程施工人员不执行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的,或未在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签字进行作业的,按“三违”处理。9.施工单位零星工程申请单在零星工程结束24小时内不交调度所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10.单位未制定零散作业人员具体管理办法的,或办法与实际管理有较大偏差未及时修订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11.发现零散作业人员不参加班前会或未按规定班中汇报、班后未签到,按“三违”处理。12.井下零散作业人员记录台账造假、缺项的,发现1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各罚款100元。13.职能科室人员要加强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的监管,行走路线有零星工程和零散人员作业时,要对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各项预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